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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藝團體

Groups

申請設立演藝團體

申請人應自行檢附文件

一、立案登記:

(一) 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申請書、負責人1吋照片2張。

(二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三)房屋使用同意書。

    (足以證明有權使用團址設立處所之證明文件,例如建物所有權狀、有效租期6個月以上之租賃契約書)

(四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切結書。

(五)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。

(六)訓練及演出計畫。

(七)演職員名冊(未成年團員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入團同意書)。

(八)財務計畫。

(九)財產目錄及設備清冊

(十)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。

二、立案登記:

1、負責人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(換補)申請書。

(二)新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。

(三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四)新負責人切結書。

(五)原負責人填寫之新北市演藝團體同意讓渡書。

(六)原登記證。

2、變更團名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(換補)申請書。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

(三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四)原登記證。

3、變更團址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(換補)申請書。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

(三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四)原登記證。

(五)房屋使用同意書。

    (足以證明有權使用團址設立處所之證明文件,例如建物所有權狀、有效租期6個月以上之租賃契約書)

4、變更演藝類別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(換補)申請書。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

(三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四)原登記證。

(五)演藝團體演職員名冊(未成年團員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入團同意書)。

5變更登記章:

(一)登記章更改同意書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
(三)原登記證。

三、註銷團體登記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解散並註銷登記申請書。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。

(三)年度收支餘絀表及財產處分清冊。

(四)原登記證。

(五)申請解散切結書。

四、證書遺失補發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遺失補發申請書。

(二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。

(三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四)登記證遺失切結書。

五、法規修正辦理換證:

(一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換證申請書。

(二)新北市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表。

(三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、1吋照片2張(製發登記證用)

(四)財務計畫。

(五)財產目錄及設備清冊。

(六)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。

(七)原登記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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