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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板橋放送所
板橋放送所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2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130巷67號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(板橋放送所)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莊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29603456#4549
  • E-mail:
    AH6241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開放時段
每日10:00-17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線上申請。
最晚申請時間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:

美術類

1.電波廣場團體或個人1組。
2.工廠B棟露天平台團體或個人1組。

工藝藝術類

1.電波廣場團體或個人1組。
2.工廠B棟露天平台團體或個人1組。

開放時段:

每日10:00-17:00。


使用規定:

(1)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(2)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(3)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(4)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(5)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(6)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(7)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
(8)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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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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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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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