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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動物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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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點位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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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址:220新北市板橋區板城路28-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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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板橋動物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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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聯絡人/張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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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29596353#2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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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AJ1041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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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號點板橋動物之家戶外表演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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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表演者須於展演當日14:00至動物之家辦公室報到,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開放時段
每週二至週日 14:00-16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表演者須於展演當日14:00至動物之家辦公室報到,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最晚申請時間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【一、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】
音樂類:個人組或團體組1組
表演藝術類:個人組或團體組1組
美術類:個人組或團體組1組
技藝類:個人組或團體組1組
每時段擇一種類
【二、開放時段】
每週二至週日 14:00-16:00。
【三、場地管理規定】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2.表演者須於展演當日14:00至動物之家辦公室報到,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3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4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5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民眾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7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8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9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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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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