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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烏來街塑木景觀平台
烏來街塑木景觀平台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1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33新北市烏來區烏來街84號旁(烏來雅各山豬肉香腸鄰旁)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烏來區公所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鄭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26616442#207
  • E-mail:
    AI9356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  • 景觀平台
    1號點
    景觀平台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
    請檢附本表及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影本向本所申請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週一至週日
A. 08:00~12:00
B. 13:00~17:00
受理登記方式
請檢附本表及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影本向本所申請。
最晚申請時間
展演二週前申請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(一) 登記事項
1. 預約登記者限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。
2. 需於展演二週前申請。
3. 請檢附本表及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影本向本所申請。
4. 為維護表演藝術類演出品質,本所得視場地及演出性質,進行適當之安排。

(二)取消事項
場地申請經登記核可後,若於展演當日未使用,應於原登記使用七日前通知本所;本所得因特殊需要收回使用或調整檔期時,申請人或使用人不得提出異議。經本所核准無故未使用者,依下列方式辦理:
1. 一個月內超過2次以上申請無故未使用:暫停受理未來一個月預約登記申請。
2. 一個月內超過3次以上申請無故未使用:暫停受理未來二個月預約登記申請。

(三) 展演事項
1.  展演須配戴街頭藝人活動許可證,並接受場地管理單位(含駐衛警及稽查人員)之管理與查核。
2.  展演內容須符合申請項目,並不得涉及販賣食品、飲料,或以人體裸露為表演素材,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。
3.  展演若有電源需求,請自備發電機,本場地不提供電源。
4.  展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宣傳、政治選舉、抗議、抗爭等活動。

5.  展演時不得造成行人、車輛通行困難,及阻礙無障礙設施、建築出入口及消防設施等。
6.  展演者應衡酌其活動內容,自行設置安全維護設施或投保(如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、公共意外責任險等)。
7.  本所局開放之展演空間僅供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,如有造成場地或設施設備之損壞,應由展演者負擔相關復原及損害賠償責任。
8.  展演時須遵守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及《噪音管制法》等相關規範,使用擴音設施不得超過57dB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展演者自行負責;若因音量過大影響周邊環境,管理單位得視情況請展演者調整音量。
9.  展演者演出結束後,應注意場地清潔及場地復原。
10. 其他相關規範,敬請參酌本市街頭藝人申請作業要點。
11. 凡有違反以上使用事項者,本所得令展演者立即停止展演,並暫停受理未來一個月預約登記申請。

(四)其他
1.  本廣場申請借用檔期若遇有本市活動及付費租借場地之檔期,以上述活動為優先。
2.  本案所涉路權使用部分由本所建設課會審之。

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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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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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