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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淡水文化園區
淡水文化園區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1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(斬龍山遺址文化公園)(淡水文化園區)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吳先生
  • 電話:
    02-29603456#4551
  • E-mail:
    AS8036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  • 淡水文化園區戶外空間
    1號點
    淡水文化園區戶外空間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視覺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開放時段
每週二至週日9:00-17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線上申請,本園區古蹟建物為社區大學上課場地,不受理播放音量過大之表演類型。
最晚申請時間
展演前3天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 

 

一、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:

同時段,表演藝術類(不含有音樂伴奏之舞蹈、歌唱及演奏等音量較大活動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視覺藝術類或工藝藝術類僅限一組。

 

    二、開放時段:

    每週二至週日9:00-17:00。

 

    三、場地管理規定:

1. 表演者須具備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街頭藝人資格,始可申請展演,並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2. 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」並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人員查驗。

3. 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4. 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 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5. 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6. 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7. 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
8. 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
9.一律採線上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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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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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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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