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主要內容區
:::
:::

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DCC碧潭廣場
DCC碧潭廣場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2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一段16號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DCC碧潭廣場管理中心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李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29111933#18
  • E-mail:
    betty-li@dccmate.com
展演點位
  • 2F露臺出入口內側
    1號點
    2F露臺出入口內側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
    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2F北側空位
    2號點
    2F北側空位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視覺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

    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 14:00-21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欲申請者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最晚申請時間
使用前 2 週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【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】

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:

1.二樓露臺出入口內側:1組。

2.二樓北側空地:1組。

 

【開放時段】

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 14:00-21:00。

 

【登記方式】

欲申請者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
 

【場地管理規定】
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2.表演者須於展演當日約定時間前至2F辦公室報到。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
3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政府執行街頭藝人從事展演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4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5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7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8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;倘若需用電、用水,商場將酌收費用。

9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
附件下載
地圖位置
:::
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歡迎申請本站會員。登入後可進行街頭藝人 申請登記。
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