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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新月橋
新月橋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3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及新莊區瓊林路間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吳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89699596#211
  • E-mail:
    AC8921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  • C區-水之舞觀景舞台
    1號點
    C區-水之舞觀景舞台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
    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。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
     

    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申請

    本點位禁止使用擴音設備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B區-光之影觀景平台
    2號點
    B區-光之影觀景平台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

    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
     

    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提出申請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A區-曲之藝觀景平台
    3號點
    A區-曲之藝觀景平台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
    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
     

    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線上申請
    本點位禁止使用擴音設備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
受理登記方式
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 每月10日前線上申請次月展演時段
最晚申請時間
每月10日24時前申請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【申請資格】

1.持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街頭藝人證(新北市、台北市、基隆市及桃園市等主管機關所核發街頭藝人證),且證件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,並限現場進行創作。

2.街頭藝人提出線上申請,經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核准後方可展演。

 

展演場地規定:

(1) 展演類別:開放工藝藝術類(需加熱物品之表演內容不開放)、表演藝術類(陀螺不開放)、視覺藝術類(噴漆、烤漆繪畫類不開放) 。【開放使用範圍以3×3公尺為限,申請前請自行衡量展演所需空間是否足夠。】

(2) 展演場地:開放3組,詳見「新月橋展演場地位置圖」

(3) 展演時段: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。

(4) 其他展演規定:

a.本場地不得搭設帳棚。

b.街頭藝人展演所需物品,請以手推車方式送達展演點,不得駛入機車。

c.水電及相關輔助設施請自備;全區禁止使用發電機。

d.展演點A、C位置禁止使用擴音設備。

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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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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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