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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月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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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點位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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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址: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及新莊區瓊林路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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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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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聯絡人/吳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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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89699596#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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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AC8921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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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號點C區-水之舞觀景舞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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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工藝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。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申請
本點位禁止使用擴音設備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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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號點B區-光之影觀景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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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
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提出申請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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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號點A區-曲之藝觀景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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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前線上申請
本點位禁止使用擴音設備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開放時段
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
受理登記方式
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每月10日前線上申請次月展演時段
最晚申請時間
每月10日24時前申請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【申請資格】
1.持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街頭藝人證(新北市、台北市、基隆市及桃園市等主管機關所核發街頭藝人證),且證件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,並限現場進行創作。
2.街頭藝人提出線上申請,經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核准後方可展演。
展演場地規定:
(1) 展演類別:開放工藝藝術類(需加熱物品之表演內容不開放)、表演藝術類(陀螺不開放)、視覺藝術類(噴漆、烤漆繪畫類不開放) 。【開放使用範圍以3×3公尺為限,申請前請自行衡量展演所需空間是否足夠。】
(2) 展演場地:開放3組,詳見「新月橋展演場地位置圖」。
(3) 展演時段: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。
(4) 其他展演規定:
a.本場地不得搭設帳棚。
b.街頭藝人展演所需物品,請以手推車方式送達展演點,不得駛入機車。
c.水電及相關輔助設施請自備;全區禁止使用發電機。
d.展演點A、C位置禁止使用擴音設備。
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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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-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-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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