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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八里左岸公園
八里左岸公園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4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49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36號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吳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89699596#211
  • E-mail:
    AC8921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  • A:渡船馬頭港
    1號點
    A:渡船馬頭港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表演藝術類

    (1)受理方式: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至10日申請次月展演。

    (2)審核方式:經系統審核通過後執行電腦抽籤。

    (3)公布方式:審核結果將於每月20日前公布結果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B:漁作碼頭右側
    2號點
    B:漁作碼頭右側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表演藝術類

    (1)受理方式: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至10日申請次月展演。

    (2)審核方式:經系統審核通過後執行電腦抽籤。

    (3)公布方式:審核結果將於每月20日前公布結果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C:漁作碼頭左側
    3號點
    C:漁作碼頭左側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表演藝術類

    (1)受理方式: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至10日申請次月展演。

    (2)審核方式:經系統審核通過後執行電腦抽籤。

    (3)公布方式:審核結果將於每月20日前公布結果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  • D:表演舞台區
    4號點
    D:表演舞台區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
    (1)受理方式: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至10日申請次月展演。

    (2)審核方式:經系統審核通過後執行電腦抽籤。

    (3)公布方式:審核結果將於每月20日前公布結果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週六、週日、與週六日相連之國定假日或春節期間,自12時至22時
受理登記方式
每月10日前線上申請次月展演時段。
最晚申請時間
每月10日24時前線上申請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【申請資格】

1.持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街頭藝人證(新北市、台北市、基隆市及桃園市等主管機關所核發街頭藝人證),且證件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,並限現場進行創作。

2.街頭藝人線上提出申請,經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核准後方可展演。

 

展演場地規定:

(1) 展演類別:開放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(噴漆、烤漆繪畫類不開放)、工藝藝術類申請。

【因部分場地腹地較小,街頭藝人於申請前自行考量展演所需空間是否足夠,不得超過現場標記範圍,且事後不得異議。】

(2) 展演場地:場地位置詳見「八里左岸展演場地位置圖」。

a.第一類場地(A.B.C ):開放3組(限表演藝術類(唱歌、演奏)2組)。

b.第二類場地(D):開放1組,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等三類街頭藝人都可申請。

c.同一展演日兩類場地可重複申請,惟核准名單不會重複。

 

(3) 展演時段:週六、週日、與周六日相連之國定假日或春節期間,自12時至22時。

(4) 其他展演規定:

a.水電及相關輔助設施請自備;全區禁止使用發電機。

b.園區不得行駛汽車或機車,如有車輛進出需求應向本處巡管隊申請通行證。

c.如需擺放現場創作物品應使用攤架陳列,禁止使用簡便紙箱陳列。

d.如需使用帳篷應保持整齊清潔、無髒汙破損,除表演藝術類得免使用遮陽帳棚外,其餘類別應使用帳篷。  

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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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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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