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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轉知訊息〕嘉義縣受理114年街頭藝人登記申請
嘉義縣文化觀光局自114年5月1日起,受理本年度街頭藝人登記申請。
《受理時間》
114年5月1日至5月15日止。(郵戳為憑)
《受理方式》
通訊報名。申請表掛號郵寄或親送至「嘉義縣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科」。
*詳細申請方式見附件登記申請簡章
*申請前請詳閱附件「嘉義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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