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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邦公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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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點位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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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連勝街與安邦街交叉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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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中和區公所經建課(民享藝文特區、安邦公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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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聯絡人/傅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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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22482688#4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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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AD8710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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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號點公園內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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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視覺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
欲申請展演者,請先聯繫中和區公所場地管理員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開放時段
週一至週五10:00~17:00。
週六、週日10:00~17:00。
週六、週日10:00~17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欲申請者請先致電聯繫中和區公所傅先生。
最晚申請時間
展演日前7個工作天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開放類別及數量:
視覺藝術類:廣場個人組2組及團體組1組。
工藝藝術類:廣場個人組2組及團體組1組。
展演規範: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2.借用者應於使用日前七日至三十日內向本所申請使用,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3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」並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4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5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7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8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9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10.上開未規範內容,請依「新北市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申請使用管理要點」(如附件)辦理。
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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