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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後港新公園表演台
後港新公園表演台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1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42新北市新莊區後港一路與民安路口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新莊區公所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經建課小總機
  • 電話:
    02-29929891#3101
  • E-mail:
展演點位
  • 後港一路與民安路口 紅路燈旁表演台
    1號點
    後港一路與民安路口 紅路燈旁表演台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
    請先致電聯繫新莊區公所經建課。 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週一至週日 8:00-21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請先致電聯繫新莊區公所經建課。
最晚申請時間
展演日前7天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開放數量:

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同時段1組。

 

場地特性:

1.緊鄰兒童遊戲場,大多以兒童與家長為主,傍晚及假日較多人。

2.本場地較狹小。

 

展演規範:
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2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政府執行街頭藝人從事展演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3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4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5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附近民宅眾多,請注意控制音量。

6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7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
8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鄰側圓形小平台為架高結構,不可臨時停車。

9.本場地狹小,附近會有小朋友跑動嬉戲,請注意安全。

地圖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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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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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