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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林口社區運動公園
林口社區運動公園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1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44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路交叉口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林口區公所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王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26033111#205
  • E-mail:
    AS7993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  • 溜冰廣場旁
    1號點
    溜冰廣場旁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視覺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

     

    申請前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
    暫不開放線上申請
開放時段
兩個時段。上午09:00~12:00及下午12:00~18:00
受理登記方式
請先電聯場地管理員。
最晚申請時間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1.民眾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2.表演者須於一星期前檢送展演資料予場地管理單位審核,核可後方可展演並依該單位規定辦理。

3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"噪音管制法"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4.該廣場如已經他單位申請獲准或管理單位利用本場地舉辦活動,則當日全天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。

5.表演內容不得涉及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、抗議、集會遊行活動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。

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所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7.任何車輛不得駛入綠地、草坪之中,如有造成本所場地之損壞,需負責修復及損壞賠償責任。

8.場地不提供電力,請表演者自備發電機。

9.申請登記時間:上班日上午8:00至下午6:00,凡展演期間所有物品、設施、人員,由街頭藝人自行投保(火險、竊盜險、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、公共意外責任險),本所不負連帶責任。

10.表演結束後,現場需恢復原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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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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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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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(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證號)
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