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獅子公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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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點位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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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址:新北市萬里區台2線52公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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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萬里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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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聯絡人/高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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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24922064#4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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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AN1669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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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號點點位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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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工藝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申請前請先以電話或email詢問場地管理員。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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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號點點位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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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表演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申請前請先以電話或email詢問場地管理員。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開放時段
週一至週五 9:00-18:00、週六至週日 9:00-19:00。
受理登記方式
電話或email申請。
最晚申請時間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受理藝人類型:
表演藝術類、視覺類及工藝類,以現場實際申請狀況彈性調整。
場地管理規定: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2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3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4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5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注意遊客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6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7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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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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