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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演空間申請

Booking Space
石碇之心旁
石碇之心旁
  • 開放點位:
    1
  • 所在地址:
    223新北市石碇區石碇東街26號旁
  • 管理單位:
    石碇區公所
  • 聯絡方式:
    聯絡人/林小姐
  • 電話:
    02-26631080#251
  • E-mail:
展演點位
  • 石碇之心旁
    1號點
    石碇之心旁
    • 開放類型:
      表演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
開放時段
每週六 10:30-15:00。
(農曆除夕至初五及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之停止上班日不開放)
受理登記方式
1.每月一期。請於每月10日前申請次月展演。 2.線上申請。
最晚申請時間
每月10日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
受理類型及數量

1.表演藝術類 (不含有音樂伴奏之舞蹈、歌唱及演奏等音量較大活動)、視覺藝術類(噴漆、烤漆繪畫類不開放)、工藝藝術類。

2.同時段僅一組。

 

申請流程:

1.受理方式: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至10日至【新北藝文團體資訊網】申請次月展演。
2.審核方式:經系統審核通過後執行電腦抽籤。
3.若有團體線上申請,請推派1人申請,該團體其他人員,當月不得另外申請。 

 

場地特性

1.表演場地為戶外空間(請展演者於展演時段內自行評估氣候狀況調整演出時間)

2.鄰近住宅區須注意音量。

 

展演規範

1.表演者須具備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街頭藝人資格,始可申請展演,並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2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3.本場地如已受理其他單位申請獲准,則當日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,中籤後,管理機關如有收回之必要性,街頭藝人不得拒絕。

4.如中央氣象主管機關發布豪雨特報,或政府機關公告天然災害警戒等情形,管理單位得停止當日展演活動,表演者應配合辦理。

5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應以現場觀眾適宜聆聽為主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管理單位得終止表演。

7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、無實際表演行為而僅販售現成商品者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8.表演者應維持足夠之行人通行空間,不得因表演內容、表演型態、道具、設備設置等因素,妨礙行人正常通行或影響公共安全。

9.未申請或現場展演者與申請者身分不符者,管理單位得終止表演

11. 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12. 本場所不提供停車位置、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,並禁止使用發電機。

13.本場地不得使用明火。

14. 本場地於非屬展演時段請勿預先擺放物品。

15.如展演日遇天候不佳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場地無法使用,不得要求以其它時段或其他場地作為補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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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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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的E政府
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560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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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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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密碼長度至少為6碼/
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