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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程廣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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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點位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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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址: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段19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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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泰山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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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聯絡人/鄭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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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29099551#1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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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AI4139@ntpc.gov.tw
展演點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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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號點廣場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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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類型:表演藝術類 工藝藝術類 視覺藝術類
暫不開放線上申請 -
開放時段
週一至周日上午8:00~晚上9:00
受理登記方式
依本所公園廣場借用注意要點等規定展演。
最晚申請時間
借用日前7~30天之內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
使用規定:
1.民眾須具備基北北桃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2.表演者應於2星期前檢具展演資料,向場地管理單位提出申請,並經審查核可後,始可依本所公園廣場借用注意要點等規定展演。
3.表演者不得使用擴音設備。
地圖位置
附近展演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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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-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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