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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重要公告〕街頭藝人展演前應向場地管理單位提出申請

 

本市街頭藝人展演場地,皆公告於「新北市藝文團體資訊網」>「街頭藝人」>「展演空間申請」(https://newtaipeicitybuskers.azurewebsites.net/Space)

凡街頭藝人申請展演,務必洽各場地管理單位聯絡人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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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
  •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4628、02-8712-3000 新北市街頭藝人工作小組
  • 電子信箱:ntc.busker@gmail.com
相關意見反映請逕洽新北市文化局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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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申請登記須知請詳見法規與公告專區。
※申請線上展演空間,須持有街頭藝人證號,若尚無北北基街頭藝人證號,請至街頭藝人申請登記進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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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舊證者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)